彰縣下學期取消免費營養午餐 影響10萬學子
(詹智淵╱彰化報導) 蘋果即時
彰化縣政府今天宣布從下學期開始、寒假過後將取消免費校園營養午餐政策,除了經濟弱勢學生維持全額補助之外,一般生改採每餐定額補助20元,依學校供餐方式不同,家長需為每位學生負擔16到26元,一學期最高需多支出2574元,總計影響約十萬名國中小學生。縣長魏明谷表示,此舉每年約可省下4億元,將用在教育建設、改善教學設施及照顧偏鄉學子。
彰化縣教育處長林明裕表示,彰縣府從98年2月起辦理全面免費營養午餐,至104年度已花費70億多元,而且監察院及審計室都曾發文要求檢討此政策是否符合公平正義。經過調查與參考其他縣市做法,如六個直轄市至今也沒有全面性免費營養午餐,苗栗縣也將改為部分補助,所以決定取消全面補助,改為補助每位國中小學生每餐20元。
彰化縣境內共有215所國中小學,大約十一萬一千多名學生,扣除經濟弱勢的一萬兩千多人,有將近十萬名學生的家長每學期需支付一、二千元的午餐費。
林明裕說,下學期開始縣府每餐補助20元,國中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,一般生每餐自費16元;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每餐自費18元;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6元。國中生家長最高每學期需多付2574元。
國小部分自辦廚房供應午餐者,一般生每餐自費14元;中央廚房及受其供餐學校者因需專車配用每餐自費16元;外訂團膳者每餐自費21元,最多需支出2079元。而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突遭變故、父母一方失業、單親家庭或特殊境遇者等經濟弱勢家庭,經由導師認定後則維持全額補助。